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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
快乐过节的同时
有一件事千万不能忘
那就是
禁燃!禁放!
泰州市物业行业协会温馨提示
广大市民朋友
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
严禁在禁放区域内
运输、储存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
禁放区域
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
1
违规燃放
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。
2
违法经营
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,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。
3
违法邮寄携带
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,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、包裹、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、邮寄、夹带的烟花爆竹,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4
严重行为追究
非法经营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,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有哪些?
01
引起火灾
02
安全隐患
03
空气污染
04
噪音污染
05
浪费资源
市民朋友们,平安是福,健康是金。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让我们携手并肩,
用文明的方式欢度佳节,
共同打造一个安全、洁净、温馨的美好家园,
迎接更加灿烂的丙午马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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